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采购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评审服务的询价函

来源: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

发布时间:2026-05-1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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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为扎实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依据《赤峰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评审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赤峰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评审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127,005.5元。

二、服务内容

1.依据《赤峰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赤峰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组织专家对相关企业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资金投入等内容开展集中评审。2026年11月底前,计划分3批次组织评审,每批次时长约3天。

2.出具客观、规范的评审结论与报告,明确项目是否符合入库及奖补条件。

3.对评审全过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可追溯。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需熟悉数字化转型工作,具有丰富的数字化转型项目评审经验,熟练掌握评审工作流程,能够独立完成项目评审工作。每批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且均具备高级职称,包含技术类专家(不少于2人)和经济类专家。配备熟悉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要求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被评审的赤峰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没有利益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日期:2026年5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2.提交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党政综合楼A座525办公室。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报价无效;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中应包含专家费、交通费、食宿费、场地费、利润、税费及未列出的项目必须的相关费用。

2.报价文件应按组成顺序统一编制,一式三份(A4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文件正本中所有页必须加盖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单位应当将报价文件密封,密封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评定成交的标准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按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凡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回应的,即视为认可我局提出的项目要求,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联系人:付明泽    

联系电话:0476-8332031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