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工业园区科

发布时间:2025-12-1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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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32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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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