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供应商:
为规范我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完善执法取证装备配置,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执法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拟对行政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现将相关采购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22000.00元。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本次采购设备为全新原装正品、未拆封、全新未使用产品,符合国家《行政执法记录仪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普通款执法记录仪采购数量及核心技术参数
1.采购数量:8台
2.核心技术参数:
(1)内存256G及以上;
(2)具有录像、拍照、录音、数据上传等全部功能;
(3)3600万像素及以上(含3600),支持4K;
(4)电池工作时间,连续录像不低于9小时;
(5)防护等级IP68;
(6)整机质保期、电池、核心配件质保不少于1年.
(二)防爆款执法记录仪采购数量及核心技术参数
1.采购数量:4台
2.核心技术参数:
(1)符合GB3836系列防爆标准;
(2)具备ExibⅡCT4Gb+ExibⅢCT130℃Db正规防爆合格证,机身铭牌刻印防爆标识;
(3)内存256G及以上;
(4)具有录像、拍照、录音、数据上传等全部功能;
(5)电池工作时间,连续录像不低于9小时;
(6)防护等级IP68;
(7)整机质保期、电池、核心配件质保不少于1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被服务的企业没有利益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组成
1.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执法记录仪设备询价回复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
4.完整报价单(包含设备购置、售后等全部费用,为一次性最终闭口价)。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日期:2026年6月26日17:30时
2.提交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党政综合楼A座526办公室。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报价无效;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均为含税全包价,包含设备购置、售后等全部费用,无隐形收费。
2.报价文件应按组成顺序统一编制,一式5份(A4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4份。
3.文件正本中所有页必须加盖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评定成交的标准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按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凡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回应的,即视为认可我局提出的项目要求,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联系人:丁晓曼
联系电话:0476-8353961
附件: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执法记录仪设备询价回复单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