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采购执法记录仪设备的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6-06-22 09:05 来源:政策法规科

各服务供应商:

为规范我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完善执法取证装备配置,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执法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我单位拟对行政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现将相关采购事宜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22000.00元。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本次采购设备为全新原装正品、未拆封、全新未使用产品,符合国家《行政执法记录仪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普通款执法记录仪采购数量及核心技术参数

1.采购数量:8台

2.核心技术参数:

(1)内存256G及以上;

(2)具有录像、拍照、录音、数据上传等全部功能;

(3)3600万像素及以上(含3600),支持4K;

(4)电池工作时间,连续录像不低于9小时;

(5)防护等级IP68;

(6)整机质保期、电池、核心配件质保不少于1年.

(二)防爆款执法记录仪采购数量及核心技术参数

1.采购数量:4台

2.核心技术参数:

(1)符合GB3836系列防爆标准;

(2)具备ExibⅡCT4Gb+ExibⅢCT130℃Db正规防爆合格证,机身铭牌刻印防爆标识;

(3)内存256G及以上;

(4)具有录像、拍照、录音、数据上传等全部功能;

(5)电池工作时间,连续录像不低于9小时;

(6)防护等级IP68;

(7)整机质保期、电池、核心配件质保不少于1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被服务的企业没有利益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文件组成

1.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执法记录仪设备询价回复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

4.完整报价单(包含设备购置、售后等全部费用,为一次性最终闭口价)。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日期:2026年6月26日17:30时

2.提交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党政综合楼A座526办公室。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报价无效;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均为含税全包价,包含设备购置、售后等全部费用,无隐形收费。

2.报价文件应按组成顺序统一编制,一式5份(A4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4份。

3.文件正本中所有页必须加盖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评定成交的标准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情况,在同等条件下按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凡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回应的,即视为认可我局提出的项目要求,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联系人:丁晓曼      

联系电话:0476-8353961

附件: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执法记录仪设备询价回复单


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