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日常工作保密提醒(一)

发布日期:2026-05-15 09:35 来源:赤峰保密

不得隐去国家秘密标志转发文件


风险分析

转发涉密文件、资料是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文件精神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实际工作中,文件转发环节的泄密案时有发生,且大都是由该定密不定密、隐去国家秘密标志、保密审查不严等三个原因所致。转发涉密文件、资料不按规定定密,擅自隐去国家秘密标志或文头等重要信息,故意遮挡或者删改内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进行转发,或者未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等,都容易使涉密文件被当作非密文件处理,造成泄密。

案例警示



2023年1月,某县委工作人员丁某在转发上级下发的2份机密级文件过程中,未按规定定密,并擅自将文件密级遮住,发至各乡镇。某乡镇工作人员将该文件主要内容整理后,上传至互联网,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丁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保密提醒

一是严格定密审核。直接转发涉密文件、资料形成的新文件、资料,以及将涉密文件、资料作为正文或者附件转发的通知,都应按规定标注相应的国家秘密标志。

二是严控转发范围。转发涉密文件、资料应当严格控制在制发机关、单位标注的发放范围内,严防知悉范围扩大。

三是落实保密审查。对转发文件、资料的标题、正文、附件等都要进行严格细致的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