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废旧动力电池生产、流通、回收、移交、运输、拆解、综合利用及产品质量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五大领域,重点征集以下违法违规线索:
(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换电服务、综合利用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非合规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拒不报送、漏报、瞒报、虚假报送溯源信息。
(二)生态环境领域
废旧动力电池非法拆解、处置;综合利用项目未批先建、违法排污;违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交通运输领域
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运输废旧动力电池;机动车维修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非合规主体回收、综合利用。
(四)商务领域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非合规主体;拒不报送、虚假报送溯源信息。
(五)市场监督管理领域
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产品质量不合格;将废旧动力电池改装用于电动自行车、平衡车、滑板车;无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质。
二、征集时间
本次线索征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三、线索要求
线索应真实客观,提供具体违法违规事实、时间、地点、涉事主体等信息,可附照片、视频、单据等佐证材料。
提供线索须实事求是,线索提供人应告知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对线索内容模糊不清的匿名电话、邮件和信函,一律不予受理。
我方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线索提供人信息;对恶意诬告、虚假举报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提交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电话:0476-8838848(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信函地址: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540(信封请注明“废旧动力电池线索征集”)
特此公告。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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