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落实《通知》要求,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区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2025年7月,由自治区工信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2025—2027年)落实清单的通知,从强化制度建设与政策引导、强化动力电池规范回收、强化监督管理和规范利用、强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4个方面,依法加强管理、加强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强化政策激励等具体措施予以明确。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既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具体举措,更是强化废旧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的有力抓手。
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将聚焦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依法依规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为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下一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征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线索,会同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推进执法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加快推动形成应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的长效机制。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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